很高興看到李竹深進步了!
在3月25日《閩南日報》上發表的文章《搮.趘》上我們可喜看到了他終于進步了。在這篇文章中他提到:“搮,現代語音為lì,表示以手處理某些事物。《廣韻·質韻》雲:“搮,以手理物。”《玉堂字彙·手部》亦曰:“搮,音栗。以手理物也。”漳州方言“搮”字的音、義與現存漢語相同,沒有絲毫區別。如:身上的傷口因受感染而發生膿腫,需要及時處理,我們常常會說:“將膿水搮出去”或“搮膿仔”。在現代漢語中,“搮”字已被“擠”字代替,成了死字。”這算是比較接近的本字了,“搮”來母臻攝開口三等入聲質韻,雖然聲韻來母與dz不同,但發音較為接近,面且意思相當接近,是一種比較可能的選擇。
該文錯誤之處有:
其一、李竹深說:“它們同發一個音zzìn(日去聲),唯其字義卻不相同”。
這兩個字都是入聲字,在現在漳州話中讀為陰入調,國際音標標為dzik32,如按照李竹深的標記方法應為zzik(陰入)。
其二、李竹深說:“趘讀zzìn,,追趕的意思”
“趘”匣母梗攝開口四等入聲錫韻胡狄切,這是個匣母字,聲調一定是陽調,這個字在現在漳州話是讀為hik121,依照李竹深的標記方法應為hik(陽入),與他所要表達的dzik(陰入),聲調、聲母均不同,可以肯定是錯誤的。這個字是李竹深首先用的麼?不是,在閩南韻書《渡江書》裏就已經用這個“趘”字,也就是在清朝的時候閩南一帶習慣上用這個字來表達“追趕”的意思,“趘”是個訓讀字,而不是本字。
李竹深最後說:“如果我們能在方言中正確的使用,一方面使死字復活,另一方面也豐富了方言的表達方式和正確性。如何正確使用閩南方言的用字,應引起大家的重視,千萬別再用不相關的同音字來表達閩南語。”其實真正用錯字的人恰恰就是他自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