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 水 畔

漳州府(龍溪縣)

歷史-逸聞-文化-方言-風俗-景致

蘭水畔使用的字體是PmingLiU

逝者如斯
网志分类
· 所有网志 (120)
· 民間傳說 (15)
· 漳州方言 (48)
· 錦秀府城 (26)
· 五花八門 (29)
· 漳州府志 (1)
· 未分类 (1)
搜索本站
友情链接
· 我的歪酷 非非共享界
· 管理yculblog
· 兰水畔首页
· google相片
· 兰水畔网站主页
· 明筠蘭水畔QQ
· 閑聊閩南話--枯藤
· 丹霞煙雨
· 老韓攝影
· 善乐乐
· 叶香 博客专栏
· 粵語學習網
· 一雲老人
· 馬來西亞佳禮中文論壇
· 漳州小魚社區
· 福建論壇
· 軍政社區
· 鷺水薌南
· 北大中文論壇
· 湘里妹子
· 漳州社區
· 臺日大辭典
· 在線查詢
· 泉州詞典
· 南風字典
· 人在漳州
· 海豐福佬話
· 漳州人事網
· 福建考錄網
· 福建人事網
· 國考驗證
· 漳州人才網
· 在線新華字典
· 漢典
· QZZN公考論壇
· 粵臺廣韻
· 中古音查询
· 雅虎
· 百度
· 谷歌google
· TOM
· 新浪
· 中搜
· 奇摩yahoo!
· 有道
· Live 搜索
· 林氏论坛
· 玉帘轩

订阅 RSS

0025500

歪酷博客


« 上一篇: 缺少嚴謹的治學精神(四) 李竹深之尚需努力 下一篇: 貞節坊 »
明筠 @ 2008-04-18 09:52

本字考證入門

——————適合初學者看

 

現在某些完全不懂本字考證的人也在嘗試著考證本字,這是一件很好的事情,路總是要靠自己一步步去探索。但是本字考證并不是靠自己臆想出來的,現在有些人任性地憑著自己的喜好,隨意依照自己對漢字意義的理解給出所謂的“本字”,毫無根據懷疑聲韻學學者的研究成果,更有甚者某些人認為漳州固有的詞匯無法表達意思,竟然自制詞匯,堂而皇之登在報紙上,實在是怡笑大方。

漳州話本字考證原則正如林寶卿所說的要“音准义合音准是指以韵书或《说文》反切折合闽南读音,使之达到准确,义合是指有韵书、说文的依据或古籍的例证。這就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聲韻符合

漢字語音演變是有規律可循的,有時可呈現出整體規則對應。也就是說,上古或中古的漢字讀音在現在某些方言的讀音多數是可以以一一對應的方式進行轉化折合的,當然也有少數例外。比如:中古的“果開一平歌”,馬上就可以在漳州話找到對應的文讀[o]、白讀[ua],如“歌”(文讀ko1,白讀kua1, “何(文讀ho2,白讀ua2)。聲韻符合應當注意:(1)中古聲母與現代漳州話對應關系,大多是直接對應。但是尤其應注意“以母字”在現代漳州話的可能發音,其次應注意全清、次清、全濁、次濁與現代漳州話陰陽聲調、送氣、不送氣之間關系;(2)中古韻母與現代漳州話對應關系。顯然在《切韻》時代的韻母與現代漳州話歸并轉化肯定是不一樣的,但整體上仍有對應關系,比如“咸開一平覃”,對應的漳州話就是文讀[am]、白讀[a~]。應注意:這里所說的對應關系指的是《說文》和《切韻》、《廣韻》等韻書與現代漳州話對應關系,而不是現代普通話與現代漳州話的對應關系,某些人在竟然以為現在普通話的讀音和現在漳州話的讀音相似,進而推斷本字,這是完全錯誤的。應當明確的一點是,現代漳州話和現代普通話都是經過語音演變後的讀音,不同的字經演變後,可能在漳州話和普通話里面湊巧讀為相同的發音,這是初學者應該了解清楚的,只能和上古或中古去做比較。

二、意義相符

現代漳州話和普通話一樣,經過漫長歲月演變,字的意義都發生了變化,詞性、詞義范圍可能都不一樣,這樣給我們本字考證帶來了諸多不便。這里有兩種情況,一是漳州話和普通話現在都有該義項,這是顯而易見的,如漳州話的phang1(香的意思),“芳”字在漳州話和普通話現在都有“香”這個義項,聲韻皆合,就可以推定為本字;二是漳州話的義項在現代普通話里已經沒有了,這只能先從聲韻下手,圈定小范圍可能的字,再通過古漢語含義來推定,而這個時候慶幸的事,古籍給我們保留下來了古代字詞的含義,通過古籍該字是否有此義項來最後斷定本字。如漳州話tiu6(稻子的意思),一說起這個字自然就想起“稻”這個字,因為意思完全一樣,但是問題出來了,“稻”的中古地位是“效開一上皓定”,折合成現在漳州話讀音是to6,就是和“道”同音,不可能讀為tiu6。我們先從tiu6的同音字下手,“紂”、“宙”這些字都是讀為tiu6,而這些字是來自“流攝開口三等知組字”,聲調陽去,可能來自“澄母”上聲或去聲,這樣就大大縮小范圍,然後好好對照一下韻書,不難發現原來是“粙”字。意義相符應注意:(1)古代漢語有此義項或現在普通話有部分該義項;(2)古籍中確有使用過該義項。





评论 / 个人网页 / 扔小纸条
* 昵称

已经注册过? 请登录

新用户请先注册 以便能显示头像及追踪评论回复

Email
网址
* 评论
表情
 


 

分类小组论坛
杂谈 , 娱乐、八卦 , 文学、艺术 , 体育 , 旅游、同城 , 象牙塔 , 情感 , 时尚、生活 , 星座 , 科技

请注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如威胁到本站生存, 将依法向有关部门报告, 同时本站的相关记录可能成为对您不利的证据.

相关法律法规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